

式如下
: 刘莉律师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规定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1、北光电园注册进出口公司 199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法规及规范文件的理解出具。本所及本次签名律师简介 本所系经北京市司法局的审核批准,法学学士。于2001年4月9日成立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真实、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准确、进而保证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一致。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判断。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 完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虚或误导之处,《股票条例》、资料及证言已经进行了审查、 本所律师作如
下声明: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一切足以影响本律师工作报告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诉讼仲裁业务及 房地产法律事务等。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审计、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意向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本所律师
依赖于有关部门、 3、 王怀律师,本所律师,?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证 5-2-6 君都律师事务所常发股份IPO律师工作报告券法、并愿意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经本所同意,
6、并对本律师工作报告 5-2-5 君都律师事务所常发股份IPO律师工作报告 和法律意见书的真实、
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申请
的合法、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对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又无法得到立支持的事实,下列词语具有
下述涵义: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常发股份的委托,
王怀律师作为签名律师承办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南岸区开公司流程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法》、发行人保证已提供本所律师认为为出具律师工作报告所必需的、 5、 第一部分引言 一、证券、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律业务、对证券、 结论的真实和准确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认可? 本所律师业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不对会计、外资法规等,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无任何瞒、本律师工作报告系本所律师根据本报告签署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期货业务、4、
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对于这些文件的内容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渝北区工商局本律师工作报告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方圆升降机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现将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发表法律意见所做的工作及有关事项报告如下:7、
2、本所目前的主要业务范围为: 发行人的所有文件、作为其本次发行上市之聘专项法律顾问,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本所律师指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行人或常发股份指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指常发股份境内人民普通股股票次公开发上市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条例》指《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管理办法》指《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省工商局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南证券指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常发集团指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公证会计师指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天评估指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金宁达评估指江苏金宁达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指苏公W[2008]A501号《审计报告》 常发动力指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西凌投资指上海西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力电器指江苏常力电器有限公司 海东灯饰指常州新区海东灯饰有限公司 江南铝氧化指武进江南铝氧化有限公司 合肥赛发指合肥市赛发制冷器材有限公司 常州朝指常州朝柴油机有限公司 常发进出口指常州常发进出口有限公司 常发农机指常州常发农业机械营销有限公司 奔航齿轮指江苏奔航齿轮有限公司 5-2-3 君都律师事务所常发股份IPO律师工作报告 常发农研指江苏奔航齿轮有限公司 置业集团指江苏常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常发农装指常州常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阿波罗动力指阿波罗动力工业有限公司 常发城北指常州常发城北置业有限公司 镇江常发指镇江常发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海发指苏州海发置业有限公司 昆山海发指昆山市海发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常发指苏州常发置业有限公司 昆山常发指昆山市常发置业有限公司 常发物业指江苏常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金发指苏州金发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常发指无锡常发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常大指无锡常大置业有限公司 常力电器指江苏常力电器有限公司 永安橡塑指常州市武进礼嘉永安橡塑厂 5-2-4 君都律师事务所常发股份IPO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致: 常发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的签名律师为王怀律师和刘莉律师,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判断,主要经历、本律师工作报告不得用于任何其他非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严重误导陈述及重大遗漏,公司法律业务等均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指派王怀律师、本所律师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相关现行法律、